工信厅联财函〔2024〕248号文件第三条明确了企业申报时间。已在2023年度名单中、拟继续申请进入2024年度名单的企业,可于2024年7月起的每月1日—10日提交申请,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;新申请进入2024年度名单的企业,可于2024年9月起的每月1日—10日提交申请,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。
企业在符合条件后,应如何申请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呢?工信厅联财函〔2024〕248号文件第二条第(三)项明确,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(http://www.innocom.gov.cn/)提交申请材料,一次申报且审核通过后,按规定时限享受政策。企业办税人员登录网站后,即可看到“2024年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申报入口”弹窗,点击进入“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申报系统”(以下简称系统),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《2024年度申报表》,申请进入2024年度名单。
工信厅联财函〔2024〕248号文件的附件1,列示了《2024年度申报表(总公司)》《2024年度申报表(非法人分支机构)》。《2024年度申报表(总公司)》包含法定代表人签名等十余项信息。为便利企业,企业名称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、发证日期、到期日期、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填报的行业、企业所在地区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构名称等10项信息,由系统自动生成,免于填写,企业根据实际进行确认即可;其他几项信息可以区分为销售占比计算、是否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、是否为增值税汇总纳税企业、联系人信息和企业签章等4类内容,由企业据实填写。提出申请的企业,应当自行生成纸质版《2024年度申报表》,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、加盖公章,上传系统。
企业在填报2023年1月1日—12月31日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时,需要按照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(GB/T 4754-2017)中的小类名称及代码,填写生产销售的产品名称及相应的销售额。系统按照小类代码甄别制造业门类对应的销售额,自动计算出制造业门类产品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例。
此外,符合条件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,应由总公司一并填报《2024年度申报表(非法人分支机构)》。较《2024年度申报表(总公司)》而言,《2024年度申报表(非法人分支机构)》仅增加2项内容,即非法人分支机构的企业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。需要注意的是,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所属行业为制造业,但制造业业务销售占比小于50%的总公司,虽然不符合享受政策条件,但是依旧可以为所辖符合条件的非法人分支机构,提出享受政策的申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