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小微免税政策执行中,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 核算原增值税业务销售额、营改增试点业务销售额的, 可以分别享受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暂免征收增值税的 优惠政策。现行免税标准下,是否还分开核算?

发布时间:2019-03-04 02:49:41